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并维护党和国家关于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拟定和完善学校有关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对全校党员、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
4.检查和处理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提出给予违纪人员党纪、政务处分的建议。
5.受理对学校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及教职工违犯党纪和党风方面问题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学校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的申诉。
6.负责学校审计工作,依据国家审计法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基建维修审计、财务审计、专项审计等内部审计,发挥监督、服务和评价作用,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7.负责对学校各部门的关键人员、重要工作和重点环节等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与纪检、监察与审计相关的各种会议的具体筹备、组织、接待、安排和会议记录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