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
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课题实施过程管理,我中心定于2024年4月开展2023年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立项课题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中期检查:2023年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立项课题;
2.结题验收:2023年度完成任务书规定研究任务和成果的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立项课题。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检查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申请结项:检查是否按照《课题任务书》完成研究任务并产生最终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及应用价值等,是否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经费开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三、检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对照课题任务书和进度计划安排,认真总结研究任务和研究成果等完成情况,填写相关检查材料。《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课题中期报告书》、《阶段性研究成果清单》、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中期检查:《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课题中期报告书》、《阶段性研究成果清单》、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结题验收:《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结题报告书》、《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课题研究总结报告》、《研究成果清单》、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佐证材料按清单顺序左侧装订。论文等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要求如下: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全文;论文录用期刊的录用通知并附录用论文全文;著作的封面、内容介绍、前言、目录及封底等)。
2.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相关佐证材料首页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
3.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最终检查结果,并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对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课题,将缓拨或停拨后续经费。
2.为保证课题管理的严肃性,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清理:
(1)2023年度立项的研究课题,本次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未通过本次结项验收者,一律作撤项处理。
(2)课题负责人被举报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违反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课题。
(3)在研究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课题。
(4)课题负责人不能继续主持研究工作或需要变更内容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提出变更课题要求,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审核,后集中报送本研究中心。其中因负责人岗位调整、人事关系变动,以及因身体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课题研究无法继续进行的,通常做撤销课题处理,一般不得变更课题负责人。
五、材料提交
课题检查材料须用文件袋封装并张贴“单位或部门+课题编号+中期检查验收材料”,2024年4月30日前将课题检查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六教学楼一楼6105,曾老师,19960293738),同时将对应纸质材料的电子稿按“单位或部门+课题编号+中期检查材料”发送至邮箱:92103200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
附件:1.2023年度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立项课题.xlsx
凉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创新研究中心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