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0〕27号)要求,学校拟定于2020年10月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结题对象
已满足结题验收标准的2020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提交材料
1、各项目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准备并提交《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一份(见附件1)。
2、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如:项目研究论文所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或录稿通知复印件;或项目成果实物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建议在结题报告中将实物模型用图片或者其他形式展示,由学工处验收实物);或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调查报告、创业报告、论著、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体内容由项目组自行确定。
3、以系(部)为单位提交《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一览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4、如有个别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成员,须提交《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3、4),获学校批准后方可更换。
三、材料提交方式
1、项目组认真准备并按照要求规范提交以上结题材料。
2、请相关单位按项目编号顺序汇总收集本学院学生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一份,于2020年12月2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3、系(部)需审核确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一致后,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汇总为一个文件夹以系(部)名义统一发送(各个项目的文件夹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每个系部的项目成果汇总成一个统计表),电子版材料于2020年12月29日前发送至1072847988@qq.com。
四、结题验收
1、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
项目级别 |
项目类型 |
结题标准(满足任意一项) |
省级 |
创新训练项目 |
1、成功申报专利 2、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已见刊,论文注明来源:训练计划,并标注项目编号) 3、完成实物制作 (专利、论文均需要学生排名第一,实物成果由双创中心组织专家验收) |
创业训练项目 |
1、依托项目参加“互联网+”大赛、创青春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依托项目注册成立公司 |
|
创业实践项目 |
1、以完成公司注册并实现良性运行 |
|
国家级 |
创新训练项目 |
1、成功申报专利 2、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已见刊,论文注明来源:训练计划,并标注项目编号) 3、完成实物制作 (专利、论文均需要学生排名第一,实物成果由双创中心组织专家验收) |
创业训练项目 |
1、依托项目参加“互联网+”大赛、创青春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2、依托项目注册成立公司并实现良性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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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践项目 |
1、以完成公司注册并获得项目融资 |
五、其他
1、指导教师需在结题报告书中对所指导项目的研究路线、研究方法、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做出具体评价,并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需仔细审核项目及相关材料,结题所有材料由系部联系人统一汇总上报。
2、各系部应加强重视,督促各项目如期完成,严禁出现无故不申请结题验收项目。
3、凡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不得参与2021和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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