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系部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建设
与认定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打造全方位创业支撑平台,鼓励我校学生自主创业,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2021年10月起在各系部进行系部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挂牌。各系部进一步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积极探索校企合作育人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切实强化大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素质的培养与训练,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进一步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辉
副组长:邹华 袁唯人 曹琰
成 员: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
1.领导指挥全校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工作,全面负责我校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工作领导,研究和讨论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的人才培养工作,安排和部署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的整体运行工作;
2.组织、审定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工作计划、认定申请书和进度表的制定;
3.筹措资金为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提供基本保障;调配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建设工作中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结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邹华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工作的方针、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2.负责起草各系部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方案及各阶段工作计划;
3.负责草拟各系部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工作进程表;做好各系部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内部工作的安排、督导、落实。
四、认定要求
为持续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进一步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将鼓励各系部为学生提供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系部实际,组织好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整体认定要求
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旨在利用各系部实训室、功能教室和综合性实验实训室等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结合企业资源,进一步更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完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搭建自主学习、自由探索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意能力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的建设要贯彻深化产教融合与校地校企合作的要求,对接行业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充分利用行业企业教育资源,加强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校企合作育人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强化大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素质的培养与训练,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由系部与企业联合申请认定,基地必须纳入系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双方要有签署的长期合作协议,正式立项建设并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取得成效与经验,制定科学可行的后续建设方案和保障措施。
各系部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项目申请材料(认定申请书、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9月25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于10月底完成挂牌。
(二)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具体认定要求
1.人才培养。由系部与企业共同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创业教育方案,方案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行业企业实际,可操作性强,执行情况和学生学习效果好;有较丰富的校企合作开发的创新创业课程多媒体课件、项目案例等教学资源;积极开展项目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教学改革,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合作企业能够提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学生指导,项目设计科学且不断更新。坚持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让大学生通过企业实践学习,锤炼艰苦创业精神,坚定成才报国信念。
2.运行管理。校企双方均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以系部为主导、企业深度参与、分工合作、良性互动的协同机制,管理机构与制度健全,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特色。建立健全教学运行及质量监管机制,形成有利于学生学习、训练和实践的教学环境与平台。建立学校和企业分工负责、较好满足基地建设与人才培养需要的政策、经费、人员等保障机制,每个基地经费支持原则上不低于1万/年。加强网络实习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强化实习实训的全程质量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到位,安全制度健全、规范,执行严格,安全设施完好、齐全,无安全事故。
3.教师队伍。聘请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相关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建设一支由专业负责人或高水平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高水平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制定有鼓励高水平教师积极指导学生校外实践和创新创业的政策保障措施。
4.条件设施。合作企业是经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先进,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具有先进的企业文化、良好的社会信誉。制定有切实可行的机制和措施,确保企业生产与科研条件设施向学生开放,较好满足学生专业实践和创新创业训练需要。
附件2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系部校企合作创客空间(基地)
认 定 申 请 书
空间(基地)名称
空间(基地)负责人
所属专业类
申 报 系 部
学生工作处制
1.空间(基地)基本情况
空间(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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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基地)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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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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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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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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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
仪器、设备 台(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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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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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使用面积 (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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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最大 接纳学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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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经费(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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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面向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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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基地)简介(限2000字以内):(包括建设历史、中心构成、支撑条件、管理体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课程教学资源、网络平台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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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导教师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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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年龄 |
职称 |
学历 |
专业领域 |
承担的 工 作 |
专职/ 兼职 |
兼职教师类 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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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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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类别: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
3.空间(基地)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基础训练设备或大型共享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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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教学成效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
5.空间(基地)建设方案
包括建设的思路、目标、内容、运行、管理、特色等。 |
6.主要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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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设经费预算
(需说明经费来源或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
8.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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