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年终财务决算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系部):
为做好学校本年度财务决算相关工作,根据州财政局相关要求和学校财务工作实际,确保学校收入及时足额实现,支出完整真实准确,现将2024年财务决算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时间安排
学校年终关账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7点,请各部门(系部)于12月20日下午17点前向计财处提交支付业务相关资料,自12月21日起计财处不再进行收单工作。因学校资金短缺或附件材料不全、审批程序不完整等各种原因未能在今年支付的报销单,将在12月20日后陆续退回。2024年12月20日起为年末财务决算时间,决算期间不处理各类报销业务。
2025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及时报销账务
学校各部门(系部)及项目负责人认真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行为。
2024年的票据原则上当年报销,财务处退回的报销原始单据,请及时补充材料,在2024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至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
2024年12月20日(关账日)后发生的支出,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报销。
三、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一)校内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2024年及以往年度往来款核销手续(包括预付款、学校垫付水电费及保证金清退等),务必通知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核对并于2024年12月20日之前履行核销手续,尤其是已预开发票且资金未到校的款项,需及时联系对方,将款项追至学校账户。
(二)学生欠费催缴
1.计财处将国开行贷款缴费学生名单导入学校收费系统核销后,会将各系部欠费学生名单发至各系部主任企业微信,请务必通知并督促欠费学生于12月10日之前缴清学杂费欠费;
2.请各系部通知农信贷款学生在放贷成功后,及时按照农信贷款缴费流程图缴清学杂费欠费。
(三)对于支付失败需重新发放的学生补助支出,请各系部及时向学生处提供正确的学生银行卡号、开户行等相关信息,由学生处汇总后统一于12月10日前提交计财处进行发放。12月10日后支付失败的款项,将于12月18日前重新提供准确的银行等相关信息,再次进行发放,12月20日后不再针对支付失败的资金重付。如未按要求提供信息,因关账后,资金无法支付引发学生舆情的,责任自负。
四、全面完成资产清查核对
请后勤管理处按相关要求全面做好资产清查核对工作,应在2024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2024年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资产清查盘点对账、折旧、摊销计算、存货出入库手续等相关工作,及时与计财处进行资产对账工作,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年底结转结余
(一)学校各部门(系部)及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避免财政资金被原渠道收回,造成资金损失并影响学校绩效考核。
(二)纳入2024年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的货物及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应于12月15日之前办理验收手续,于关账前及时完成款项支付。已经进入政府采购流程2024年还未达到支付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需向计财处提交采购合同或能证明采购项目达到结转要求的相关手续(复印件),由计财处统一向财政申请结转资金。
(三)校内预算安排给部分部门的一般性支出项目资金,按零基预算原则于2024年底清零,不再结转给部门下年继续使用。财政下达的专款专用的专项经费,按上级文件要求办理。
计财处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