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升学校法治化水平,加强学校风险防范,最大限度预防法律纠纷,结合我校实际,需聘请1名法律顾问,现拟以邀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我校提供为期一年的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法律咨询;
2.审拟合同;
3.代发律师函;
4.其他双方约定内容。
二、服务期限与费用
1.服务期限为1年
2.薪资待遇控制价为3万元,按年支付。
三、律师委派顾问律师的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A类律师资格证书;
3.具有五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含法官、检察官、司法助理、法庭书记员经历)。
四、评选办法
1.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控制价,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根据报名参加竞聘的律所提供的材料,依据律所工作业绩、服务实力(含执业经验等)、获奖情况、服务方案、投标报价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入库律所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为学校法律顾问单位。中选单位确定后,我校与其签署一年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选单位名单将在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中选单位。
3.报名竞聘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律师事务所必须保证报名材料所含一切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其中涉及的证书性文件须于答辩前携带原件进行核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签订合同
中选律所确定后,我校与其签定一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18日1月27日,可电话报名,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1202),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18989265413。
3.材料提交:凡符合本公告条件且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1年1月28日10时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1202)。
七、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服务律师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3.服务律师信息表登记表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8.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9.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出具的近3年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未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情况的证明材料(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10.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近三年来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表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应聘结果无论中选与否,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