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宣传工作整体水平,营造全员宣传的工作氛围,促进学校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学校宣传工作需要,请各单位明确 1 名宣传通讯员并报送党委宣传统战部。现将具体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按照“本人自愿、部门推荐、宣传统战部审核、校党委备案”的原则,各单位推荐 1 名宣传通讯员。推荐的宣传通讯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具有较强政治敏感性和宣传主动性,善于捕捉工作
中的焦点、热点信息,热爱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摄影、美编基础,能够及时、准确地将单位的新闻线索、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形成文字稿件上报宣传统战部;
(三)熟悉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宣传及摄影工作任务,积极为学校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做贡献。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所在单位的宣传工作,及时对本单位具有新闻价值的活动会议、党建工作、教学工作和特色亮点等信息进行新闻采写或向宣传统战部提供相关素材。及时了解学校宣传工作重点,按时完成所在单位和宣传统战部布置的宣传工
作任务;
(二)负责按规定程序和途径向宣传统战部报送有关本单位的新闻稿件(图、文);
(三)自觉遵守宣传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按规定程序和途径积极向社会主流媒体投稿,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队伍建设,按照通知要求推荐一名宣传通讯员,并填写《西昌民族幼专宣传通讯员推荐表》(见附件),于 3 月 25 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0653515@QQ.com) ,联系人: 党桂红,联系电话:13568665979
(二)各单位的新闻、信息报送,原则上要经过本单位宣传工作负责人审核由本单位指定的通讯员报送。通讯员若有更换,需及时报宣传统战部备案。
(三)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积极为宣传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为宣传通讯员进行业务学习、采编稿件等提供尽可能的便利。
(四)加强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学校不定期邀请校内外老师,围绕新闻采写、摄影摄像、文案写作、宣传策划、排版编辑等主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按照《西昌民族幼专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试行)》进行奖励表彰。
附:西昌民族幼专宣传通讯员推荐表
西昌民族幼专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0 年 3 月 13 日
附件
姓名
性别
年龄
部门
职务
学历
手机
办公电话
QQ
微信
电子邮箱
通讯员 所在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宣统部意见
宣统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格一式两份,部门及宣统部各执一份。
西昌民族幼专宣传通讯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