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凉山乡村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5月, 凉山乡村教育研究中心由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小学教育系发起成立,经凉山州“社科联”同意设立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该中心在凉山州社科联业务指导下开展科研工作,受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接管理。中心以推动凉山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服务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助力乡村教育振兴”为宗旨,以凉山州农村地区基础教育热点和难点为研究重点,为地方基础教育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并致力于凝聚凉山地区基础教育科研力量,助力培养“四得一有”的专业化小学教师。
根据《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报经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审定同意,凉山乡村教育研究中心现发布《凉山乡村教育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即日起予以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紧紧围绕“民族地区乡村教育振兴与基础教育发展”,以凉山乡村教育“提质创新”为突破口,优化我州乡村教师队伍,提升我州乡村教育实力,提高我州乡村教育质量,形成“以研促教,以研促学,以研促改”的乡村教育发展良好态势。
同时积极发挥民族地区高校“服务社会”职能,有效实行“三全育人”,培养更多“四得一有”新时代乡村教师,充分发挥我校和凉山域内科研效能,凝聚民族地区高校人才和资源优势,增强我校在民族地区教育影响力,积极推进我校小学教育专业各相关学科优质发展,并提升、带动校内外各科研团队和研究人员的研究水平,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向全校和社会发布2023年度研究课题(方向)。
二、申报内容与范围
(一)此次课题申报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结合全国、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围绕国家教育政策在乡村教育的落实,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与乡村教育的关联性,乡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乡村教师的职业发展,民族地区师范生现状及其培养路径的探究、民族地区师范院校与地方学校合作办学及师资培养等方向进行申报。
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应立足凉山乡村地区,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综合研究要有深度和广度,要立体、多维并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应用前景。
(二)本年度设立课题指南,供申报者参考选题。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结合《课题指南》选择申报课题,也可以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四川需要、民族地区需要的前瞻性、创新性、适宜性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一般不加注副标题,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产生歧义或引起争议。
三、申报条件
(一)各级各类学校教科研人员均可申报。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筹措足够的配套科研经费,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完成课题研究。
(二)若申请人已申报西昌民族幼专科研处或其它研究中心课题,并有两项及以上未结题,则不得再次申报本中心课题;已在它处批准立项的同一课题不得在本中心重复申报。
(三)每个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本中心的一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7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者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四、选题类别与经费资助
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项目,重点项目1-2项,8000元/项;一般项目2-3项,5000元/项;青年项目3000元/项,3-5项。自筹经费项目若干,由申报单位或申请人筹集资金开展课题研究。青年项目须年龄35岁及以下人员申请。项目负责人需填报清楚所报课题类别。本中心资助课题须在成果显著位置明确标注“凉山乡村教育研究中心资助项目”。
五、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见公告附件(包括《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认真填完后于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申请书与活页发送至邮箱952298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单位+姓名+2023年度课题申报”。纸质材料先报送活页(一式3份)至3教3112中心办公室。待评审立项工作结束后,再通知课题负责人提交报送再度修改完成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书。
(二)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成果验收与结题要求
(一)最终成果须要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非课题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课题结题。
(二)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课题要求在两年完成,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要求一年完成。课题所有成果应在显著位置署上“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凉山乡村教育研究中心/立项课题”,且为成果资助第一单位。
(三)重点资助课题成果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2篇普通期刊论文或者作为主编出版专著/教材1部或成果形式获得市/州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及不少于8000字研究报告;一般资助课题成果至少1篇普通期刊以上论文以及不少于6000字的研究报告;青年资助课题至少发表1篇普通期刊论文以及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出版研究专著、教材也可作为以上各项目的结项条件。
七、联系方式
中心办公室:西昌民族幼专三教 3112 邮政编码:615013
联系人及电话:余鸿 13795616809;谢雅丽 13795618899
E-mail:9522985@qq.com
八、材料下载地址
课题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报书等),请申请人从附件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