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生源地贷款办理须知
一、学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2.《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二、学习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1.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系留存一份,学生一份)。
2.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一式一份)(打印带回贷款时填)。
3.提交《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证明》(一式一份)。
4.班级辅导员审核、登记、上交资料。
5.教学系资助工作人员(学生管理干事)对辅导员提交的申请表、确认函、收费证明等进行审核(表格是否填写完整、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学生完善,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程序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6.学生可以向生源地资助中心咨询,了解贷款途径、办理流程、需要提交的资料等。
7.办理贷款。回生源地按流程办理,取得贷款借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盖章)。
8.回执贷款信息
(1)开发银行贷款回执信息
学生开学报到时,需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辅导员,辅导员统一交系学生管理干事,学生管理干事负责交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作回执信息(录入回执信息,登记合同编号);
(2)信用社贷款回执信息
信用社的学生需将《生源地信用社借款合同确认函》交辅导员,后交系学生管理干事,学生管理干事交资助中心统一盖章(存根留资助中心,回执带回当地贷款)。
9.查询回执信息
学生主动向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咨询回执信息是否收到。
10.贷款费用情况
开发银行于 11 月陆续将学费、住宿费统一打在学校帐户上,学校账号等资助中心已在系统录入,开学凡贷款学生一律不交学费、住宿费,(不必增加不必要的退费程序);信用社收到学生的回执后也陆续按合同贷款金额打在学校账户上,扣除学费、住宿费后,财务室将多余款项退给学生(有的信用社将钱打在学生卡上的,由学生支取交财务室),贷款学生开学一律不交学费、住宿费。
11.省外生源学生主动与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按当地相关规
定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事宜。
1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